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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法律知识读本-婚姻家庭(3)
〖发布日期:2008-07-16〗〖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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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吗?哪些情况下允许生第二胎?

    中国是个人口超级大国,过多的人口造成了很大的社会负担,因此国家制定了计划生育政策来控制总人口。但计划生育并不等于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现实中有许多特殊情况。比如再婚夫妇中,其中一方没有小孩子等特殊情况,国家均有具体的政策。因此,计划生育政策并非十分死板。

    关于再生育政策,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汉族公民,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的;

    3)国家媒矿企业职工,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

    4)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一个子女为女孩的;

    5)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一方残疾,相当于残疾军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

    6)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蒙古族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两个子女均为女孩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子女。

    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提倡优生,适当少生。  

    其他少数民族(全国总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汉族公民,一方未育,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已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2)少数民族公民,一方未育,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3)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公民,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依照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汉族公民,生育间隔期不少于四年;少数民族公民生育间隔期应不少于三年。

    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以上初育者,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生育间隔期应当不少于二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

27.生育多胞胎和收养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的奖励吗?

    由于生理等自然因素,现实中会有双胞胎,乃至多胞胎的情况出现。对于这种情况,只要只生育一次,政府同样是会给予他们独生子女奖励的,只是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只要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不管这个子女是亲生的还是收养的,都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生育了另一个子女,虽然事实上他们只有一个亲生子女,但并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

28.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有什么奖励?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1)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发给每月5至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牧民独女户夫妻“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为每月20元;

    (2)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职工增加产假三十日,可以适当补助托幼费。

    (3)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牧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特别是独女户、双女户,在土地及草牧场承包、宅基地划分、子女入学、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生产、生活方面给予优生照顾。

2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会受到什么惩罚?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除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并做下列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2)农牧民、城镇居民,五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评为劳动模范;不得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种经济优惠待遇;

    (3)已享受本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应当退还。

30.什么行为算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向谁去求助?

   新修订的《婚姻法》对“家庭暴力”行为实行严惩,因此,定义“家庭暴力”显得非常重要。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定义还是比较宽泛的,有利于受伤害一方的利益。

   如果遭受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去居住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如实反映情况,这些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受害人的亲友、邻居、同事知道情况的,也可以向上述单位报告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安机关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事件也有劝阻制止的义务,但是并不能主动对实施暴力者进行任何处罚,除非受害者已经提出了申请。这是因为,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之间的事情,难以分辨是非曲直。

31.实施家庭暴力会受到什么处罚?

   当家庭暴力到了非常恶劣的程度,就已经是犯罪行为了,受害人可以到法院向行为人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经侦查,如果情况属实,行为人最多会判处2年有期徒刑的刑罚。但这种情况,必须要受害人自己主动提起诉讼,否则,司法机关不会主动进行惩罚。

   当家庭暴力严重到造成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程度,不需要任何人的报案,公安机关会主动进行侦查,进而通过司法机关制裁行为人。这种情况下,刑罚也会严厉得多,最多会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32.家庭成员遭受虐待该怎么办?

   如果家庭暴力持续、经常的出现,就会“升格”为家庭虐待行为。通常,受到虐待的家庭成员是妇女、老人和儿童。面对家庭虐待,受害者可以采取的方法和面对家庭暴力时应采取的方法完全一致。

33.遭受家庭暴力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绝大部分家庭财产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即使可以得到损害赔偿,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并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

   法律规定,只有在由于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情况下,受害者一方才能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34.非婚生子女由谁来抚养?

   虽然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往往是其父母不负责任的结果,但是孩子本身并没有任何错误。因此,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权利,仍然是由亲生父母尽抚养义务。

   孩子跟随的一方(生父或生母)后来和他人结婚的,如果他人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可以酌情减少另一方的抚养义务,但绝不能不尽抚养义务,仍然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5.继父母可以不抚养继子女吗?

    由于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血缘关系,因此法律不强制要求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继父母可以不抚养继子女,但是绝不能虐待或者歧视继子女。

    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则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完全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

36.遗弃婴儿和溺婴的行为如何处理?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弃婴行为,弃婴行为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

    对于遗弃婴儿的行为,分两种情形予以处理:

   (1)对于遗弃婴儿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对行为人处以罚款;

   (2)对于遗弃婴儿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当以遗弃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最多会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孩子虽然是父母两性结合的产物,但一旦降临到这个世界上,就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生命,父母无权任意处置。

    因为重男轻女或者无力抚养孩子而溺婴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严重的甚至会被判处死刑!

37.父母再婚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吗?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道理,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同样受法律保护,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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